.原标题:深圳证券交易所修改《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12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通知,为进一步丰富交易所基金品种,满足投资者需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推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品种在内的跟踪指数证券的跨市场债券ETF,优化跨市场股票ETF在深圳、上海和香港市场的认购赎回模式。为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申购和赎回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而言,跨市场股票ETF指的是ETF,其中跟踪证券指数的组成证券包括除了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外,在其他国内市场交易的股票或具有香港股票共同基础的股票;赎回对价包括有价证券。跨境ETF是指跟踪指数成分证券或投资目标(包括海外证券)并申请现金赎回的ETF。本修正案自2020年12月28日起生效。
当投资者交易跨市场债券ETF时,赎回申请跟踪的指数成分证券(以有价证券为对价)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和流通品种,应遵守以下规定:(1)当日购买的ETF股票可在下一交易日赎回;(2) 当日购买的ETF股票在结算前不得出售或赎回。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为促进债券ETF和上市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将继续暂免债券ETF和上市货币市场基金的交易手续费和交易单位流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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