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部:加快审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
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及时审查存量项目,并分批纳入补贴清单。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今年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不再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目录,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以下简称“补贴清单”)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为了加快相关工作,财政部对补贴清单的审查和公布做出了规定。
《通知》规定,列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光伏电站、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符合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的项目。所有项目应在2006年及以后年份完成审批(备案)程序,并已满负荷并网。二是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规模管理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纳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符合《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配煤防治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其中,2019年新增光伏项目和2020年新增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发布的新项目管理办法。三是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补贴清单由电网企业公布,具体过程包括项目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审查、补贴清单的公示和公布。
根据国家价格政策的要求,本项目在满负荷并网时实行上网电价。此外,光伏自然人分配仍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充资金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进行管理。电网企业应当定期汇总项目信息,完成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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