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公告》,在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在同一单位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年薪、薪金所得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在代扣代缴当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扣缴义务人自1月1日起,按每年6万元直接扣除累计扣除费用。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简化和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办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就业、促进消费、帮助构建新的发展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化和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代扣代缴办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在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从同一单位代扣代缴工资及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且年薪及工资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当年工资及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时,自1月份起,直接按全年6万元扣除累计扣缴费用。即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当月,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以后月份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所有雇员的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中相应纳税人备注栏注明“上年度每月申报,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2、居民个人按照累计扣缴法代扣代缴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宣布。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2月4日
原地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5945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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