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审计促进实施巩固和改善村级集体经济行动计划”
2020年11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了《村级集体经济巩固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到2022年底,基本覆盖全省年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进一步巩固、提升和淘汰集体经济薄弱村成果。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浙江省大力实施集体经济弱村淘汰行动,成效显著。2019年和2020年,省审计厅连续两年组织开展集体经济薄弱村淘汰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一些村集体存在自我造血功能不足、“间伐”项目类型单一、绩效差等问题。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有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确定了2020年至2022年巩固和提高省级村级集体经济质量的目标,突出了巩固和提高并重、增强造血功能、市场化运作方向、,长期发展机制和数字化转型,提出推进村庄经营、推进“飞地”群体形成、深化配对帮扶等措施,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全面提高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比重,基本实现村级收支平衡。《行动计划》还从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土地供应、金融服务、人才支持等方面制定了优化政策,推动收入分配、资产监管、风险防控等保障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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