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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子公司财务部主任因内幕交易被判刑

  • 财税问答
  • 2021-01-06
  • 云小编

.2020年10月3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对国家电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原主任王芳的内幕交易案作出二审裁定。,(2020年1月更名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仍称为国网节能),维持原判。

.国家电网节能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是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2亿元。2019年12月,原国网节能金融资产部部长王芳因在国网节能后门从事重庆涪陵电力工业有限公司(600452.Sh,以下简称涪陵电力)内幕交易,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他的前夫李耀在事件发生前仍住在一起,他也被判处五年监禁。

两人拒绝上诉。

王芳的内幕交易案始于2014年。当年年底,时任国网节能总经理郭菊安排时任国网节能金融资产部部长王芳联系证券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实现公司资产证券化。

王芳,通过她的前夫李耀,我们联系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030.SH/06030.HK,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2015年3月至9月,中信证券为国网节能提供了多种上市方案,推荐其借壳上市,筛选出了多家国网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建议涪陵电力和上海致新电气有限公司(600517.Sh;2020年5月更名为“国网英达”公司,本文中仍称为“信得过电气”)作为后门的首选。

郭菊安排王芳了解这些另类公司的资产,他个人更喜欢借壳信托电气。然而,国家电网工业发展部金融资产司司长拒绝了郭菊的想法。

.涪陵电力在重庆市涪陵区注册。如果您想借壳该公司,国网节能还需要联系涪陵区政府并获得其同意。

2015年10月26日,国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上市筹备会,研究委托证券公司、与涪陵区政府协商等问题。会后,王芳被安排了解涪陵电力的资产,并参与了随后与涪陵电力的几次接触。

2015年12月30日,涪陵电力暂停运营。第二年2月25日,涪陵电力发布了关于与国家电网进行节能重组的公告。2016年3月10日,涪陵电力恢复交易。

证监会随后认定涪陵电力与国网节能重组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5年10月26日至2016年2月25日。王芳是知情人士。

2015年11月12日,李耀将200万元人民币转入向朋友焦某借来的股票账户,并于当日9:34至38购买涪陵电力74200股,交易金额超过199.79万元。

李耀所借账户于2015年9月11日在国都证券北京阜外大街营业部开立。截至2015年11月12日,开盘后没有交易。

2015年12月23日,李耀卖出74200股,成交金额230.5万元,即浮动利润30多万元。

同年12月29日,涪陵电力停牌前一天,王芳从上午8:21至8:40与李耀通了电话。

9:31,市场一开盘,李耀就入股厦门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002398.sz;2019年10月,该公司更名为“雷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其借入的股票账户中,并以亏损结算头寸。

9时34分至37分,李耀购买涪陵电力69100股,成交金额212.61万元以上。

12月29日,涪陵电力股票以涨停收盘。

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涪陵电力恢复交易。但就在这一天,涪陵电力开盘涨停。

3月11日,星期五,涪陵电力继续开盘并恢复交易。

3月14日,星期一,涪陵电力仍然跌停开盘,未来略有反弹,全天收盘下跌4.24%。

3月14日,李耀出售了其69100股涪陵电力股份中的69000股。后来,他卖掉了剩余的100股。

经核算,扣除交易税金后,前期30多万元的浮动利润不仅全部亏损,而且亏损9.29万元。

尽管出现了交易损失,但李耀的异常交易行为仍然被交易所的大数据分析“捕获”,中国证监会介入了调查。

2017年8月,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2017]2号),对李耀处以15万元罚款。但重庆市监管局并没有对王芳采取任何处罚措施。

中国证监会已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

2018年12月19日,王芳和李耀被捕。

2019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告王芳、李耀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各1万元。

两人拒绝上诉。

在本案二审中,北京市高级法院决定不开庭。

2022000年10月30日,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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