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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如何报告损失?

  • 财税问答
  • 2020-12-24
  • 云小编

企业应收账款的挂失分为两类。一类为生产经营引起的应收账款,在会计上主要指应收账款、预付款等;二是非经营性债权,包括各种资金借贷,主要指会计上的其他应收款。其亏损对企业所得税抵扣有不同的要求。

本文件旨在报告第一类应收款的损失。

如果应收账款和预付款无法收回,造成损失,则只涉及扣除企业所得税,与其他税费无关。

债权丧失的主要条件是债权确实不可恢复,即债务人不偿还债权。有几种情况:

.首先,债务人走了。包括企业的破产、撤销、撤销和关闭,以及自然人的死亡和失踪,导致坏账。

第二,债权消失了。包括败诉、与债务人达成重整协议、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放弃债权等。简言之,债务人仍然存在,但债权消失了。请注意,此时债务人获得相应的收入,这可能会产生所得税义务。

第三,特殊情况。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仍然存在,但事实上他们无法得到偿付。最常见的例子是债务人实际上已经破产,但尚未通过破产程序。此时,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必须逾期三年以上(不超过50000或不超过公司年收入的1/10000逾期一年以上),且坏账已在会计中处理。当然,企业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债务。当企业有应收账款损失并准备扣除时,会计师应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文件第22条,《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抵扣管理办法》第23条和第24条规定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主要是第22条: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根据下列有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有关合同、协议或者说明;(二)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由人民法院发布破产清算公告;

(3) 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或者法院责令终止(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 (五)债务人死亡或者失踪的,由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出具债务人死亡或者失踪证明;

(6) 如果是债务重组,应说明债务重组协议和债务人重组收入的纳税情况;

(7)如果由于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不可抗力无法恢复,应说明债务人遭受的灾难,并声明放弃债权。

第(1)项是产生债权的合同,其余的(2)到(7) 由于不同的原因,坏账准备的材料不同,如通过债务重组免除了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此时应一致提供债务重组合同和债务人重组收入的税务说明符合第(6)条的要求。重组合同非常简单。什么是“债务人重组收入的税务说明”和?债务人取得债务免除利益后,应当计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本说明是对如何处理债务的说明,包括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是否享受递延优惠等。应注意的是,这不是证据或承诺,只是一种解释。如果债务人在重组协议生效后未能正确履行其税务义务,对债务人来说也是非法的,与报告损失的债权人无关。但是,由于债务人实际上没有作出任何相应的处理,加上其他证据,税务机关证明债务重组协议是虚假的,这是另一回事。

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仍然存在,但债务人实际上无法偿还,则根据上述文件第23条和第24条判断条件并准备材料。

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在会计上按损失处理的,可视为坏账损失,但应当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项金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总收入的1/1万元,经会计处理为亏损的,可视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发布特别报告。

此时,逾期时间和会计处理都很清楚。那么,什么是“形势声明”和“特别报告”?事实上,这是同一件事,就是清楚地解释为什么它不能偿还,并列出过程、情况、原因、证据和分析。此处的“特别报告”不需要由公司查找,因为该文件不限于“合格中介机构”,这可以在没有法律禁止的情况下完成。写“特别报告”和写“情况描述”有多大区别?这些材料准备好后,可以自己清理。无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备案,也无需经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直接税前扣除。当然,在所得税结算中,应填写相应的损失扣除明细。税务没有参与损失扣除,但让一些会计师感到有点害怕:我准备了这些材料,但我没有事先得到税务背书。如果他们说我的材料不完整,错误,不完美,将来又错了怎么办?如果你真的补税、滞纳金和罚款,风险太大了。如果在未来的税务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您准备的信息不完整,您应该进行补充。如果你发现你准备的信息是错误的,你应该改正错误。二十18年后,损失扣除的游戏规则发生了变化。税务机关不能因为材料准备有误就拒绝扣款。原则是当你知道自己的错误时要改变。你是否犯了错误并不重要。只要换一下就行了。那么,如果我们因为时间的流逝而不能改变它呢?例如,如果信息丢失且找不到,相关人员因辞职而记不起以前发生的事件,是否可以扣除?不

税务机关必须找到证据证明损失没有发生或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扣除错误,导致补税、滞纳金和少申报罚款。或者,如果证明债务人在本年度仍有偿还能力,而在下一年度失去偿还能力,则扣减的时间点是错误的,这将导致滞纳金和滞纳金。

那么,如果企业由于数据不足而无法证明损失扣除的真实性,而税务部门却无法证明其真实性,该怎么办?这取决于税务机关的判断。在五年内,税务机关有权核实和征税。但是,如果由于核实而支付税款,则不涉及滞纳金和罚款。因此,如果你认为你能扣,大胆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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