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为: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非法经营和投资线索查处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的决定和部署,落实2020年全面建立中央企业违规经营和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改革任务目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中央企业非法经营和投资线索查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央企业非法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下简称令第37号)先后制定了《关于违规行为责任追究、违禁、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委内问题线索转移和处理的工作报告》,督促和引导中央企业从无到有,不断完善违规责任追究制度。随着问责的深入,在查处违法线索的实践中有了程序,迫切需要制定规范查处程序的指引,进一步推进查处制度化,推动完善监督问责制度。
作为第37号命令的一个支持系统,该准则明确了中央企业责任制调查和处罚违规行为领导机构、负责人、特别责任组织和核查小组的职责和要求,围绕查处流程的受理、初审、分类处理、审核、处理、整改六个环节,逐步明确实施审批主体,形成文件载体,"指引"的颁布,为中央企业查处违规经营和投资线索提供了操作指南,为中央企业加快完善问责机制提供了制度参考,,有利于提高监督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发挥监督问责在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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