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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区的数量增加到21个,税收有助于自由贸易区的高质量发展

  • 财税问答
  • 2020-12-25
  • 云小编

.原标题: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数量已增加到21个,税收帮助了自由贸易区的高质量发展

9月下旬,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相继挂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增加到21个。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获批以来,中国自贸试验区在七年内已扩大六次,在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我们已经实现了北京、天津、河北、长江三角洲以及东、中、西部地区的全覆盖。

在探索建立自贸区试点的过程中,各地先行探索,形成了200多项创新成果,许多经验在全国推广。其中,税制作为试点内容之一,经过反复创新,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和各试验区地方税务部门主动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做出贡献。

重要优势:21个计划有税务相关内容

7年来,从1月1日到21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历了一段快速扩张的道路。

2013年9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揭幕;2015年,广东、天津、福建成为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2017年,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和陕西建立了7个自由贸易区;2018年,海南自由贸易区获批,并于2020年6月作为自由贸易港开始运营;2019年,江苏、河北、黑龙江、广西、山东和云南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上市;2020年9月,北京、安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

记者发现,在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都有涉税内容,包括税收服务创新、税收制度创新和税收制度探索。以鼓励投资和帮助扩大开放为重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创新之路——税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贸易便利化、税收流程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出口退税速度等方面,已成为许多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税制方面,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出了一系列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的税收优惠措施,特别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港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制创新,突出鼓励投资和促进贸易导向。

在税制研究和探索方面,提出了若干方案: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和完善境外所得税抵免的税收政策。

自由贸易试验区肩负着“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使命,不仅探索了改革之路,而且成为稳定外贸和外商投资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18个自贸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300多家,实际利用外资900多亿元,进出口总额达到2.7万亿元。在特殊背景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新扩张被认为是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信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成为中国联通未来国内外双循环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国务院参事办公室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赵金平说。

首先尝试一下:税制创新有自己的重点

作为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点领域,包括税收在内的体制创新是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几年中,税收制度一直致力于吸引投资、扩大开放和促进贸易发展。根据不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点、定位和发展目标,税收安排有不同的侧重点。

作为先行者,上海自贸试验区不断完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实施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所得税、离境港退税等税收政策创新,为其他试点自由贸易区奠定了税收制度基础。2019年,临港新区成立,并提议建立和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部分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突出了鼓励技术创新、进一步开放的政策取向。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低税率和关停已成为其重要特点。货物贸易零关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15%的企业所得税、离岛免税升级等政策,为海南建设成为“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门户”提供了重要依据。

新成立的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科技创新、开放服务业、数字经济”为特色。在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仍以发展货物贸易为重点的背景下,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突出了发展服务贸易的特点。在税收方面,北京自贸区将继续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研发机构科研设备免征进口,探索研究鼓励技术转让的税收政策。

此外,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所需的进口机器设备实行免税,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批准并征收企业所得税,浙江自贸试验区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位免征进口科研设备税。。。

事实上,在过去七年中,随着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制度的不断创新,中国税收改革的步伐一直在加快。特别是大规模的税费减免,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及“分权、管理、服务”改革的深化,使改革创新成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大环境和小环境的共同关键词。

开花结果:复制和推广服装的创新经验

自由贸易试验区充满活力的试验田正在开花结果。税收服务创新有助于提高国家税收收入服务水平。

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并推出符合国际标准的税收服务措施。事实上,自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布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其中许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自贸区所在地税务部门也积极创新,加快提高质量,实施了一批新的纳税服务措施。在近年来向全国推广的六批自贸区试点经验和成果中,税收服务比较多。

目前,在天津东江试点的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已扩大到全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纳税政策扩大到全国,离境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多个港口;将一般纳税人网上登记扩大到全国,将出口退税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此外,在许多地方也实现了对出境旅客的退税,并在全国所有试点保税区实施了牌照分离,为全国退税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各地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不断加快税收服务创新的步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平认为,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周期为主、国内外双周期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的背景下,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成为中国探索和形成新的发展模式的试验场,为加快形成新的发展模式积累经验,税收将站在改革开放的高地上,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创新之路,助推开放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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