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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伙人律师张先生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 财税问答
  • 2021-01-06
  • 云小编

个人所得税是对中国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和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现行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件报酬所得、版税所得,按照综合所得额,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

律师事务所支付给其雇员(包括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四条规定,应税项目适用个人所得税。

例如,在2020年,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向该事务所的非合伙人律师张先生支付了10万元。假设张本年度没有其他收入。张先生当年的特别附加扣减额为10000元,其他扣减额为10000元。

应付综合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供款报酬所得+供款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特别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100000-60000-10000-10000)×3%-0

=20000×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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