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司每月向员工发放手机账单,员工凭手机打印的个人发票报销。公司是否可以预付管理费用税?企业所得税抵扣是否有限额?
浙江省税务局2020年8月的批复: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税前扣除的公告,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一、企业福利补贴的税前扣除纳入企业职工工资薪金制度,与工资薪金一并支付的福利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用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f企业(国税函[2009]3号),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费用,按规定税前扣除。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福利补贴,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第3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限额计算税前扣除。
2、如果按照员工福利费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允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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