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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山东省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的财政激励机制

  • 财税问答
  • 2021-01-08
  • 云小编

为促进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提高存量资源配置效率,山东省近日发布《关于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补贴的通知》,对年土地增值税超过增量比例的城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的县(市),实行省级收入分成补贴政策,形成“再开发项目越多,补贴越多”的激励导向。首先,澄清声明的范围。从2020年起,对于列入省级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数据库管理、按规定再开发并产生土地增值税收入的项目,可申报省级收入分享补贴。第二,突出增量激励。按照“属地管理、逐项支付、增量奖励、超额补贴”的原则,对土地增值税(市)收入比上年增长8%以上的部分,由省财政直接管理的所有市县,省财政将按照省分享收入的60%并结合重建项目的税额给予补贴,以鼓励各地加快城市低效土地的重建。第三,规范申报流程。补贴资金每年申报一次,根据税务部门逐项核定税额,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审核并确认,政府部门发布补贴资金流程,上下协调,准确实施,确保低效城市用地的再开发尽快得到推进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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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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