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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具发票的增值税非应税项目有哪些

  • 财税问答
  • 2020-12-26
  • 云小编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10条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税前扣除凭证采用对方开具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如果对方是个人,则应使用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应纳税项目的增值税应税项目,但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换言之,对于非增值税应税行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项目外,一般不能开具发票。那么哪些增值税项目可以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截至2016年9月1日,在《货物和服务税分类与税则(试行)》的分类代码中增加了6个“无销售行为的非应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不出售货物、应税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情况。开具代码为“无销售行为的非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的税率栏应填写“无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截至2020年10月,分类代码“无销售行为的非应税项目”包括以下16个项目: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依据:2016年第53号公告

602自开发房地产项目销售预收款项

依据:财水[2016]36号,附件1(实施措施)

603营业税已申报缴纳,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04非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为税务机关

征收的印花税。

605车船使用税的征收

606金融销售回租承租人出售资产

是指承租人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企业进行融资,然后将资产从金融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在融资销售和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报酬和风险尚未完全转移。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

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地产607个,土地使用权608个

指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

代理进口免税商品付款。

指纳税人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委托方代收代付的货款。

依据: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第69

号公告。

610奖金发票奖金支付

611自来水

不征税。

指在基本水价(自来水价格)之外,最初向城市公共供水用户收取水资源费的试点省份。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根据不增加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对应的水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非应税自来水”项目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依据:2017年第47号公告

612建筑服务预付款

依据:财税[2017]58号

 

613. 募集民航发展基金

 

614. 委托拍卖行拍卖文物和艺术品,并收取款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澄清二手车分销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3条规定,如果委托拍卖行拍卖文物和艺术品,根据规定,委托方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拍卖行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买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代收货款,相应的货物价格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

615与销售行为无关的财政补贴收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7条规定,如果纳税人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的收入或数量有直接联系的,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其他情形下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增值税。涉及资产重组的货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13号公告),纳税人正在进行资产重组以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不属于增值税范围,所涉及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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