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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向另一家公司开具了66000元的增值税发票,但没有收到付款。今年,合同无法继续,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张发票能收回并开具红字发票吗?如果不能收回,如何处理?我去年开发票时做的事情:贷款66000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66000。现在如何抵消呢?

  • 财税问答
  • 2021-07-13
  • 云小编
在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的过程中,对剩余的发票问题作出了规定。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有关税收征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七)自2016年5月1日起,地方税务机关将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罚单。试点纳税人已收到当地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和单位名称。。。检查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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