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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房地产企业的多个项目的滚动开发,是否可以从其他正在出售的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中扣除新购土地的地价?

  • 财税问答
  • 2021-06-05
  • 云小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纳税人(以下简称普通纳税人)销售自主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取得的总价和非价格费用扣除当期房屋销售后的金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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