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习·第90天-输入“白色便条”也可以省税!
每日学习·第90天-输入“白色便条”也可以省税!2019年11月13日来源:郝先生说,在案例1中,a公司于2019年9月发现王师傅搬运办公桌椅,并向王师傅支付了480元现金。王师傅提供了一张手写的收据。这张“白票”能在税前扣除吗?答复:可记录并税前扣除。参考文献: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6月6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8号公告,第九条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按规定开具的发票)应作为其费用的税前扣除凭证;另一方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或从事零星小规模经营的单位的,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据应包括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金额和其他相关信息。小散户的判断标准是从事应税项目业务的个人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增值税起征点范围如下:(1)如期缴纳,月销售额为5000-20000元(含此金额)。(2) 如果按时间纳税,则每次(天)的销售额为300-500元(含此金额)。在本案中上市的a II公司于2018年11月购买了一批价值50万元的货物,该批货物本月已售出。因为当月没有发票,所以根据仓单、合同和银行付款单据记入账户。后来,由于供应商的取消,采购发票无法获得。这些购买“白票”可以税前扣除吗?答复:可记录并税前扣除。参考文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发票应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取得。因注销、注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税务机关认定异常账户等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发票的,经相关数据确认支出真实性后,可在税前扣除相应支出。在补发或更换发票及其他对外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撤销或注销等特殊原因,企业无法补发或更换发票及其他对外凭证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税务机关确认异常账户,经下列材料确认费用真实性后,可在税前扣除费用:(1)因其他外部凭证原因无法补齐或更换发票证明材料的(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注销、纳入异常业务、破产公告等证明材料);(2)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3)非现金支付的支付凭证;(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5)货物入库和出库的内部凭证;(6)企业会计记录和其他资料。注:前款第1项至第3项为必要信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额外收入和其他费用。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具体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我希望OMENT发布最新评论抱歉,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