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习·第82天-向客户赠送礼品,税务处理应符合规定
每日学习·第82天-给客户的礼物,税务处理应符合规定2019年11月4日来源:中国税务网阅读(178360)今日,小橙色,让我们看看如何处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案例详情2019年8月,房地产公司a(以下简称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项目宣传活动中,免费向客户随机赠送10款iPhone XS。据悉,2019年8月手机市场价格为9040元/台(含税),去年购买价格为11600元/台(含税)。企业在采购时取得普通增值税发票。a公司的上述行为将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自行生产、加工、采购的货物,应当无偿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销售货物。A公司应将购买的iPhone XS免费赠送给客户,视为销售。那么如何确定增值税视同销售额呢?《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如果视为销售商品而不销售,销售额按以下顺序确定:(1)根据纳税人近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 根据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商品的平均售价确定;(3) 根据组成部分的税收价格确定。a公司近期未销售该礼品,应按第二笔订单确定视同销售额,以销售该礼品的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作为视同销售价格。a企业应计销项税额=90400÷(1+13%)×13%=10400元。由于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因此企业需要为此项业务缴纳的增值税为10400元。注:增值税的税务处理应视为销项税和进项税转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如果上述iPhone XS由a公司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员工,进项税将转出。由于已取得普通增值税发票且未扣除进项税,因此无需转出其进项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增值税待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2(2)条进一步规定,如果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用于对外捐赠或其他目的以改变资产所有权,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收入作为销售收入,按照规定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对如何确定视同销售额做出了新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销售收入按照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上述业务,A公司确认销售收入=90400÷(1+13%)=80000元。对于“买一送一”行为,企业所得税是否视为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明确,企业以购买、赠送等方式出售自己的商品,不属于捐赠,销售总额按照每种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因此,“买一送一”的企业所得税不能视为销售,而是按照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收入。注: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80号公告中,以“公允价值”代替国税函[2008]828号中的“购买时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比,价格根据购买时的价格波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相关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3条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随机赠送礼品,在年会、座谈会等庆祝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赠与所得,按照“意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确定赠与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74号公告也明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赠送促销、展览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3条的规定办理(财税[2011]50号),即购入商品,按商品实际购入价格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对上述业务,A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6000×20%=23200元.注:并非所有礼品都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例如,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和津贴向个人销售商品;对于个人根据消费点赠送的礼品以及一对一购买的行为,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赠送个人礼品对于客户而言,增值税和所得税在税收处理上被视为销售的重要先决条件。在确定销售额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标准。个人所得税以购买价值为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是否双重所得税应代扣代缴,“意外所得”是指是否给予单位以外的个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具体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内容来自互联网,被侵犯或删除(点击下图查看详情)精彩的|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的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