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关于哈萨克斯坦超额利润税税收抵免相关问题的公告

  • 财税问答
  • 2021-04-04
  • 云小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收入税收抵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84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哈萨克斯坦境内企业缴纳的超额利润税属于境外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税收条例》财税[2009]125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号公告、财税[2017]第84号等相关规定纳入境外所得税抵免范围,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及以后企业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和缴纳。现予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月3日。内容来自在线排序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