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将从这五个方面对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
税务机关近期将连续三年对亏损企业进行纳税评估。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有说明,请尽快到税务机关补充申报,并根据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避免更大损失!自我检查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召集所有人进行咨询,然后发送一份清单供所有人回去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和自我纠正可以降低税收执法的风险。不管怎样,是你自己发现的。不要把自我反省当回事。坦白时要宽大,抗拒时要严格。如果您不仔细检查,请再次检查。无论如何,当底层会计师听到自查自纠和纳税评估的通知时,他的反应是各种各样的无助。然而,我也知道,许多私营企业仍然有两套账户,内部账户和外部账户,包括会计。有时应聘者会直接告诉你是内部会计还是外部会计。不能说税务机关不了解人民的疾苦。只有在他们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下才允许自我检查似乎是合理的。如果这样一个强大的企业三年没有被清算,照顾它也是正确的。让所有的企业都能进行自我检查,而不是一刀切。如果你在生意上真的遇到了困难,只赔了一笔钱,情况就是这样。你的高贵老板宁愿赔钱也不愿让员工失业,这也是值得称赞的。那时,你可以在自查报告中大声写道:真金不怕火!让我们看看你是否有这些条件!1、 业务活动是否真实会计:听说税务机关要来检查!我们只是用发票来计算收入。我有点担心吗?老板:别担心!我听说税务机关正在“以票控税”。发行门票和赚钱有什么问题!我们都知道经济形势不好,损失太正常了!而且,你的叙述很真实。成本、费用和收入完全匹配,他们根本找不到!郑重地告诉您:您的企业是否真正反映了所有的业务活动,是否存在帐外业务部分!审计:A:大数据平台下的三方信息源可以还原您的历史业务活动,以证明申报的真实性(如水电能耗数据、政府采购数据、银行流量表等)。B:比较一下该地区同行业的运营情况,你就无处藏身了。你不能保证所有相同的行业都有虚假账目。只要一个是真的,我很抱歉!C:为了共享国家和地方税务的税务相关信息,您不能保证您所有的申报数据都符合逻辑。(如果你虚假地增加了工资基数,你是否按照规定申报和支付个人收入?你是否按照规定支付社会保障费用等)d:当然,我们还有其他办法,只是你想不出来,没有办法。(如果你安装了几米,我想我们做不到,但我们不会告诉你!如果你够勇敢,就来吧!)2、 成本支出是否真实核算:部分收入来自微利或平仓销售,与实际利润不符。万一被发现了,你不需要补很多吗?老板:不怕!当你成为一名会计时,我会教你成本收益比公式。只要你照我说的做,你就不必太担心。此外,我们还可以解释,他们没有办法听市场的原因和产品价格的下降!郑重地告诉你:收入和成本应该匹配。在非特殊情况下,微利、持平、低毛利或倒挂将纳入评估重点。审计:A:你不能保证你的上下游公司始终与你保持“统一口径”;同时,物流和资金流信息将让你无处藏身。B:区域市场和城市市场在大数据下是“共同”的。产品因市场原因降价是否“成立”、“合理”、“持平”。C:如果存在“倒挂”,您是否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或专项申报)?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3、 扣款凭证是否符合会计规定:老板,我们的扣款凭证有的是白票,有的是假发票,有的是与个人消费有关的发票,有的是与业务活动无关的凭证。我们该怎么办?老板:你怕什么!有这么多的凭单,你在检查时不能全部看?即使你看到它,你也可以调整它。无论如何,这也不能弥补太多!此外,我们可能不会被选中。士兵会阻挡我们,水和土会覆盖我们!我郑重地告诉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检查:A:如果您使用与业务活动无关的白条、假发票、个人发票或凭证入帐,则不允许税前扣除。B:如果你编造虚假成本,那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你收入和支出的不平衡。通过相应的公式,你必须对你收入的真实性打一个大大的问号!C:如果您人为调整费用(如收取当地明细中应计入当期业务招待费的项目,如办公费等),一旦发现,税务机关将全面检查您费用的真实性。D:如果你恶意使用虚假发票,你也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4、 老板:会计,我们真是不知所措。我们不怕税务机关检查!会计:但是老板,我们最近几年没有做纳税调整。我不知道税务机关是否承认!郑重地告诉您:所得税的计税基础不是会计利润,而是基于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后的余额,称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从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扣除非应税所得、免税所得和各种扣除后的金额小于零的金额。因此,实际亏损的企业也应根据需要对其投入进行税收调整。如果不做调整,在未来几年弥补亏损时,他们会补得更多"亏损",从而少交所得税。此外,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年度决算中有很多纳税调整项目,但实际情况没有调整或不完整,因此您不必责怪税务机关将您纳入评估的重点。5、 关联方交易是否遵循独立交易会计原则:老板,我们现在有一家免税公司和一家应税公司,我们没有将成本和费用分开会计方面,导致应税公司大量亏损,我有点担心。。。老板:这个。。。我郑重告诉大家:根据有关税收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或者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作出合理调整。那么您是否有以下行为:A:您是否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关联方(包括申报关联方和关联交易)。B:您是否利用关联关系的优势,通过不同企业之间的税率差异或税收优惠政策,人为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少交所得税。C:如果你有上述转移利润的行为,恭喜你。除了接受税务评估和税务检查外,您还应该欢迎“特殊”待遇:“特殊税务调整”(俗称反避税调查)。综上所述,纳税人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尽快到税务机关补充申报。不要冒险。一旦税务机关积极介入,您将失去自查和补充申报的机会,并承担信用评级下降的后果。如果情况严重,我们将直接移交审计部门处理。企业所得税虚报亏损是所有税种中最大的风险,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当然,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详细讨论(如个人消费与公司费用混淆、企业与个人“借鸡下蛋”、财务费用未按规定调整等)。因此,税收补贴不是目的,提高税收遵从性是核心。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