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和评分规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管理、服务”的改革要求,优化税收经营环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税务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和评分规则,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附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8号公告,2019年第43号修订)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0月30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