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双重征税的条例》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和1994年7月18日在新德里签署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8年11月26日在新德里正式签署。中国和印度分别完成了议定书生效所需的国内法律程序。该议定书将于2019年6月5日生效。在中国,它适用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获得的收入,在印度,它适用于2020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获得的收入。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7月9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