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您收到的发票将发生巨大变化!税务局将在将来监控这样的发票!
据说2017年会计行业有很多新的规定,从发票改革到会计凭证的注销,还有各种政策。2018年初,新法规的大潮再次涌出。金融家注定无法在学习的道路上止步,尤其是在接下来的发票工作中,必须注意发票报销。新的发票条例于2018年初发布。一、自2018年1月起,实行商品和服务税分类代码简称。收到发票时要小心!从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时,货物和服务的税务分类代码对应的缩写将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上的“货物或应税服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2、国家税务总局将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自2018年2月1日起生效。自2018年2月1日起,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地产)进项税额扣除表3、自3月1日起,燃油票必须以这种方式报销,否则无效!从今天起,这些发票将无法报销。1.对于没有企业税号的普通发票,since 2017年7月1日,如果买方是企业,在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如果企业获得的普通发票没有税号,则不予报销。2、是否有填写不完整项目的费用发票发票备注栏,但发票备注栏未填写,如取得的运输费发票、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租发票等3、发票盖章不规范,是否有盖章错误(财务章或公章)4、卖方开具办公用品等通用名称的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内容,不得根据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发票虚假发票,无法报销。5、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取得的货物与您开具的发票不符,怀疑是虚假发票,此类费用发票无法报销。如果发票是个人开具的,可以记录并报销以下个人发票:机票、火车票、出差人身意外保险费、个人财务收据签证费、符合员工教育费用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费用,以及医疗账单等个人通讯费用直接纳入工资核算,代扣个人所得税。发票有五种情况不能盖章。首先,发票专用章已盖章,但印章不清晰。您可以在旁边加一个清晰的印章,或作废/红字发票。2、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不允许加盖公章。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3、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均已加盖。您不能只在发票上加盖发票专用章。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如果e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5、发票专用章加盖倒置,发票有效。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在e编号顺序,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所有复印件均打印一次,内容完全一致,发票复印件和扣款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要求的可退回。6、使用专用章因为发票是标准化的,发票的密封有很多讲究,在密封发票时常见的错误包括:① 用财务专用章代替发票专用章;② 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③ 加盖旧版发票专用章,或同时加盖新、旧版发票专用章,现行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具发票时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代替印章或公章,只能加盖最新版本的发票专用章。对印章质量也有相应的要求。例如,印章应清晰可辨,并应完全覆盖在发票上,而不仅仅是一半。发票加盖的主题很小,但每个会计师ay面临这个话题。财务工作不可避免地要处理发票。发票合规性审计的一项是看发票的印章。五项是不填写纳税人身份证号码。问:向个人开具普通发票是否需要身份证号码?答:第16号公告第1条第一款规定:如果买方是企业,在申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向卖方提供付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因此,第16号公告不适用于向个人开具普通发票。Q2:如果买方是政府机构或公共机构,您是否填写账单名称?A:第16号公告第1条第一款明确本公告所指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第16号公告不适用问题3: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和记录?A:根据第16号公告第1条第1款中的说明,获得2017年7月1日之后开具的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付款人识别号,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计税、退税、抵免等涉税业务的税务凭证。Q4:外国客户没有信息时,如何填写出口企业发票?a:如果采购人为外国客户Q5:如果批量增值税发票和手工发票中没有可以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怎么办?A:只要是普通增值税发票,并且有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就按照规定执行如果发票上没有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则第16号公告的规定不适用。提示1.是否必须填写“采购纳税人识别号”“在普通发票上?《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当购买人为企业并要求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卖方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卖方为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中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务凭证。可以看出,公告中的表述是“它应提供·····················································································································································。2、 您要填写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开户银行吗?现行法律仅要求纳税人在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卖方提供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目前,对于是否在普通发票上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没有强制性要求。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