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不懂政策,而且做错帐!这家公司被罚款15万英镑!
企业如何省钱?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他们不省钱也没关系。但是,如果企业因为会计混乱而蒙受损失,我认为这是一个重大错误。让我们以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看待无序会计的后果。一家上市公司因为膳食津贴的会计处理错误而缴纳了30万元的附加税和15万元的罚款!案例a公司是某城市的上市企业。在税务专项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a公司的“伙食补贴”金额高达120万元。企业原在郊区设有分公司,分公司人员的伙食津贴以“伙食津贴”的形式发放,未纳入工资及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局认为,虽然公司以“晚餐补贴”的名义支付,但该补贴实质上是一种普通的晚餐补贴,不属于晚餐补贴。因此,该企业被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并被罚款。该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餐费补贴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可享受“免税”的晚餐费补贴范围:如果个人因公在城市和郊区工作,不能在本单位就餐或返回,确需外出就餐的,按照规定标准,按照实际迟到次数领取迟到津贴。部分单位以迟到用膳名义给予职工的补贴、津贴,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的分析,该司也是该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a公司事业部员工因公不缺餐,但在事业部工作正常,不符合不能在本单位就餐或返回本单位需要外出就餐的条件。因此,a公司给予分公司员工的膳食津贴不是膳食津贴,而是正常膳食津贴,应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和薪金中。最后,a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多万元,被处以15万元以上0.5倍的罚款。温馨提示:税收政策的解释不应该停留在字面上。在支出费用时,我们不应该仅仅根据账户名称来判断是否需要纳税,而应该关注业务的本质。不要太聪明,否则只会埋下企业的税务风险。(1) 真正的膳食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报销发票。例如,财务人员中午去税务局和外面吃饭。当然,他们也可以获得发票并根据费用报销。(2) 每个人都有随工资发放的“膳食津贴”,每月都有,因此这不是“膳食津贴”,如果是,则应将其纳入当月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