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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强对债券市场评级业的监管

  • 财税问答
  • 2021-02-02
  • 云小编

记者13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12月11日组织召开了信用评级业发展座谈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生表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重要的基本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近年来,我国评级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虚假高评级、差异化、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恪守职业道德,勤勉负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和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者和其他各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促进中国评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潘公生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债券市场评级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场纪律,促进中国评级技术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改善信用评级差异化,,进一步推进评级监管的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的“把关人”作用,促进评级业优质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更加严格的背景下,评级业未来可能会加速分化和整合。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委托具有证券经营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的要求。

东方金城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俞春江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信用评级进一步对外开放,国际评级机构获准在中国开展评级业务,金融科技领域的龙头企业也被允许注册为评级机构。同时,评级机构的准入将改为备案制,总量控制将不再实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强制评级要求的取消,加快了评级需求从监管导向向投资者需求转变的进程。因此,可以说,信用评级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化。他说,一方面,预计评级机构之间的分化将加剧。在债券登记制度下,更多的发行人将进入债券市场,这意味着评级需求将扩大。同时,投资者对有偿评级的需求也将趋于成熟,可能形成发行人委托评级和投资者委托评级并存的评级机构;另一方面,评级业将加快资源重组整合,或导致部分评级机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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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央行发布了全球法人识别码应用实施路线图,央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央行修订了《关于银行间债券交易流通的公告》,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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