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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21期】用户提交加扣申报时,系统会提示“数据验证错误:没有企业设立登记日期”?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申报时如何填写“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财税问答
  • 2021-02-06
  • 云小编
1、 填写业务类别1.1表格。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申报时如何填写“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A:根据“保障基金年供款=(上一年度在职职工人数X1.5%-上一年度实际安排残疾职工人数)x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和填写要求,“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写上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如果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被批准为月报或季报,“上一年度在职员工的总工资”应将总工资除以12或4,以计算每月或季度应纳税额。注:以上填充方法仅供参考。如有疑问,以税务局大厅答复为准。1.2对于去年已提交报表,今年继续执行录入计提扣除政策的企业,填写附表4,表示“您未填写计提扣除报表,不能填写附表4第6-8行”,或表示“系统监控中没有有效的计提和扣减报表”。答:由于去年提交的加减声明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19年12月31日,如果您需要在2020年继续享受该政策,您需要再次提交声明。提交流程可以参考以下方式:1)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单(一般纳税人),系统会提示提交申报单。点击“填写申报”提交适用于加扣政策的申报(适用于10%加扣),如果报告中没有显示上述提示,点击“填写15%申报”提交适用于15%加扣政策的申报(2),您可以从“我想办理税务”中选择要提交的对账单→ “综合信息报告”→ “资格信息报告”。3) 重新提交申请后,如果主表第19栏中的“应税金额”仍然是未扣除、增加和扣除的部分,或者继续显示上述提示,则您可以在一段时间后再次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填写。2、 局端数据维护2.1?答:由于金三系统升级,增加了对提交加扣企业相关信息的监控。出现后,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验证:1)验证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开户日期”是否为空;2) 核实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生产经营期限”是否已过期;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以前的工商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都需要与工商部门确认发送给税务局的信息是否正确。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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