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中秋节购买的月饼没有个人所得税!
案件一经查明,中秋节就要到了。公司买了一盒月饼作为福利。每位员工价值500元。财务部准备了一份花名册,让带他们的员工逐一签名。作为附件,会计凭证与购买月饼的发票一起准备,如下所示:每人得到一盒节日月饼,40人*500元,共计20000元借方:20000元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贷方:20000元银行存款请问:代扣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计入每个人当月工资?答复: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案例2即将迎来中秋节。公司购买了40盒月饼作为福利,每盒价值500元,共计2万元。节前一天,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在食堂聚会,吃了2万元月饼,财务部根据月饼发票准备记账凭证如下:节庆晚宴月饼共计2万元。借方:应付职工工资福利款20000元借款:银行存款20000元。请问:您是否需要将每个人当月的工资合并在一起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答复: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稽查员陆云,回答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的在线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和原则,给予个人的福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但是,目前,原则上不对集体的、不可分割的和非现金的福利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将在2018年第四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解释会上,也有人回答说,雇主给予个人的福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但是,对于未量化给个人的集体、不可分割和非现金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