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有一个收入金额
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呢?还有一项工资支出
你应该把这两个数据交给税务局。作为扣缴义务人,贵公司在支付员工工资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这里,您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填写员工的收入,然后申报和代扣个人所得税。
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您的成本支出,需要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这是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工资支出。
由于您必须向税务局提交这两个数据,因此这两个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值得注意。
所谓“牵一根头发,动全身”。通过表格与表格之间的直接逻辑关系,税务局还可以发现企业纳税申报的错误或油腻,然后进一步检查和发现问题。
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费用,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向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员工支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以及与雇员的雇佣或雇佣有关的其他费用。
显然,从口径范围的角度来看,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二哥可以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们可以说两者在理论上可以完全一致。
二哥税年从2020年1月到12月,公司每月向员工支付10000元。公司工资当月支付,个人所得税依法代扣代缴。那么,对于二哥水年公司,最终结算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支出为12万元。
个人所得税呢?月工资1万元,每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1万元,全年12万元。
两组数据相等,这是最理想的状态。它们是完全一致的。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两组数据均能达到理想状态。如果存在差异或差异太大,总是有原因的。最常见和最常见的原因是它是由支付工资的时间引起的。二哥税务公司在当月支付当月工资,但大多数企业在下月支付当月工资,而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以实际支付工资的月份为准,企业所得税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两组数据的匹配将错位。例如,二哥水念公司将在下个月支付当月工资,2020年1月至12月的工资如下根据权责发生制,公司2020年的年度工资和薪金账户金额为21万,将在最终结算前支付,因此纳税金额也为21万。至于个人所得税的累计收入,由于个人所得税期间以实际工资支付期间为准,2020年1月的收入对应于2019年12月的账面编号。等等
然后,到2020年,1月至12月的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为16万。此时,如果您将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额进行比较,则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少于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额。当然,这种差异是合理的。可以说,如果企业薪酬在每年12月份波动不大,这种差异就不会有大的波动。让我们看一看。例如,二哥税务公司2020年的工资支出如下,12月稳定在50000,其他月份稳定在10000。很明显,此时账簿的数量为16万,所得税税前扣除额为16万,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累计收入为16万。虽然这是错误的,但这一错误的影响只是被抵消了,因为2019年和2020年12月的工资没有变化。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当月的工资是在下个月支付的,那么在比较两组数据时,我们应该首先消除12月份工资差异的影响。如果消除,差距仍然很大,特别是如果个人所得税申报额小于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额,我们需要更加关注。你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虽然我们分析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工资支出在概念上是相似的,但实际上呢?事实上,由于会计原因,许多将纳入薪俸税的雇员的收入并未计入薪俸税账户,而是分散在福利费用和工会基金中。基本上,员工工资主体中计算的工资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因此,存在个人所得税收入额低于企业所得税扣除额的问题。例如,二哥水念公司在2020年向每位员工发放了价值1000元的各种节日礼包(中秋月饼、端午粽子和春节坚果礼品)该费用计入企业职工福利费,2020年工资收入为10000元。
那么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收入是11000元。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工资为10000,福利费为1000。企业所得税抵扣数据小于个人所得税收入。相反,如果企业所得税支付的工资和薪金高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和薪金,你应该考虑这是否是一个特殊原因。税务局将特别关注企业是否虚报工资以抵扣所得税?当然,企业的情况是复杂的,可能存在特殊和合理的情况。面对审计,真实解释没有问题。但是,无论如何,这两个项目之间的巨大差异都应该引起注意,这也是日常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检查点,特别是当个人所得税税基低于企业所得税时。内容来自网络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