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无发票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探讨

  • 财税问答
  • 2021-01-19
  • 云小编

编者按: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必须取得发票。无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是否可以扣除。现在我将和你们讨论这个话题。

无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中国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取得所发生费用的税前扣除凭证,作为扣除相关费用的依据。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卖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简而言之:企业发生的费用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在中国境内的,一般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只要企业在最终结算时取得发票,即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监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企业发生费用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扣除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九条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另一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实体或从事零星小企业经营的个人。支出由税务机关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收据应包括应收账款名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监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六、 企业提供有效凭证的时间

企业本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的成本费用凭证的,可以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暂按账面金额计算;但在最终结算时,应补充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由于企业在中国发生增值税应税支出,并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无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能否税前扣除?

显然不是。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税前扣除也有专门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如果项目资金尚未结清,尚未取得全额发票,合同规定的金额可暂计入固定资产折旧计税基础,在获得发票后将对其进行调整。但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调整。

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第十一条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额:

(1)房屋建筑物以外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五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等,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仪器、工具。

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的,准予扣除。

监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五、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依据的确定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如果项目资金尚未结清,尚未取得全额发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将折旧暂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在取得发票后进行调整。但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如果项目已投入使用,但由于项目资金尚未结清而未取得全额发票,则折旧可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暂时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如果最终结算时未取得发票,估计固定资产的计税折旧也可以税前扣除,但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取得发票并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企业已经投入使用,则预计固定资产的计税折旧可以税前扣除,但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取得发票并进行纳税调整。

思考:2020年10月,a公司重建并扩建了未全额计提折旧的房屋。改扩建如何计提折旧?请陈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