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对于具有费用报销性质的补贴,一味强调票控税对个人不公平,对企业近乎苛刻。我们不可能改变凭票治税的原则,因此会计师应仔细安排“补贴”费用的处理,以避免费用补偿,增加员工的个人税务负担。
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旅行补贴、工作餐补贴。。。存在于许多企业中。补贴并不完全是福利。它们都具有成本属性。在涉税处理中,如果会计在记账时将其记录为补贴,则应将其视为工资并纳入工资中以支付个人所得税。我个人认为这种一刀切的待遇是武断和不公平的。原因很简单。这种“补贴”既有成本属性,也有成本属性。例如,公司向员工发放通信补贴,这意味着员工的个人电话应该用于工作通信。盲目强调通过投票进行税收控制,对个人不公平,对企业也近乎苛刻。以交通补贴为例。由于零散琐碎,许多企业不愿偿还实际费用,因此给经常外出的员工发放补贴,无异于包装运输费用。
我们不可能改变凭票征税的原则,因此会计人员应仔细安排“补贴”费用的处理,以避免费用补偿,增加雇员的个人税务负担。这里有几个例子。
(1)通讯补贴 公司向员工发放通讯补贴,通讯补贴具有费用属性和员工福利属性。公司直接向员工发放现金的,视为福利,补贴金额计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要求员工提供发票并进行实际报销,则属于费用性质。.还有一种中间情况。公司明确员工报销标准,允许员工凭票据报销。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情况:① 公司强调报销,但不得超过报销标准。此时,通信补贴是费用属性;② 如果所有员工都通过顶层网格报销,则财务部门不会检查费用的真实性。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这是在变相支付福利。
(2)工作餐津贴
员工是否为工作餐津贴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单位向员工发放就餐津贴,这部分津贴按“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2) 单位设有食堂,员工在食堂免费就餐。食堂发生的餐费由公司结算,员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 公司没有食堂,员工在餐厅用餐。公司和餐厅在月底统一结算。已结算的费用不需要计入员工的工资和薪金中,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3) 员工装修费
企业能否在税前扣除安装费用?有两种情况。常见的情况是,企业规定员工每年报销采购安装费用的标准,然后找到发票交财务部报销。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给予员工补贴,报销金额应计入个人所得税工资。但企业因制作和要求员工统一着装而发生的装修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合理费用税前扣除。
(4)旅行津贴
如何报销旅费补贴?在过去,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话题。出差现金补贴金额可直接计入差旅费报销。现在,恐怕在一些省市继续这样的行动是不合适的。例如,北京税务机关不承认这种做法。如果无法提供发票,则必须将差旅补贴纳入当月工资中,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议该股财务部门在向雇员报销费用时尽量避免使用以下词语:补贴、补贴、津贴和福利。这些词非常敏感,通常与个人所得税有关。会计人员在处理报销凭证时,一方面要审核发票和背书,坚决退回不合适的凭证;另一方面,要规范分录汇总的编制,根据发票填写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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