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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发票都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 财税问答
  • 2021-01-22
  • 云小编

.在互联网上,我经常看到一些关于企业取得发票上财务专用章的新闻,但是发票专用章没有盖上,所以税款无法扣除,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们不在乎信息是否真实,但在正常情况下,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而不是财务专用章或任何其他章节。否则,在增值税方面,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凭证;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为不合格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

但是,每件事都有例外,如发票上盖有发票专用章。也就是说,有些发票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它们也可以用作税款扣除和所得税扣除的合格凭证。

第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而是使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第二,增税专用电子发票。与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一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也可以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第三,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辆统一销售发票只需在发票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扣除单和纳税申报单不允许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政策和法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关于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经营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财税发[2020]4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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