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记者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研究制定了服务国企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涉及五个方面16项具体工作部署,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国有资产和国企深化改革、精益求精、壮大。
数据显示,截至第三季度末,深圳市国有上市公司508家,占深圳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2%,占A股国有控股公司的44%,涉及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机械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它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深圳证券交易所紧紧围绕监管和服务职责,针对深圳市场特点,制定了16项具体工作部署,深入服务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服务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支持方向,成立专门工作组,努力使深圳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前沿平台和“新高地”。二是加大培育深度。深化中央企业集团和地方国有资产专业化服务,细化和细化“一地一策”、“一企一策”,从源头上提高国有上市储备企业规范化水平。通过整体上市、并购等市场化方式,推动国有上市公司实现资产整合。加快创新产品供给,优化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ETF产品体系,推动国有基础设施公开发行REITs项目试点实施和正常发行。第三,完善基本制度。优化市场功能定位,积极筹备整个市场登记制度改革,支持优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完善并购、再融资、收购、减持、股权激励、职工持股等基本制度,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帮助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混合改革。第四,推动质量变革。以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化与国资委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合作,推动党建全面入章,切实提高国有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50%以上的国有控股公司引入持股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五是深化对接服务。加强定期走访交流,丰富专项培训内容和形式,深入了解国企改革趋势和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这也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制定和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方案》后,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国家战略而采取的又一有针对性的措施。深交所表示将认真贯彻“建制、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和“四敬畏、一合力”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推进深圳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的重中之重,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优化服务水平,全面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世界级交易所”,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优质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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