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投融资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全面、真实、及时的信息披露是新股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特征之一。站在资本市场改革成败的高度,注册制度下的中介机构权力更大,负担更重,要求更高。他们应该是好的“看门人”,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在华晨集团债券违约导致招商证券受到查处后,永美控股债券违约案涉及的审计机构也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据wind信息统计,今年已查处40多家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各类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投资和融资活动的重要参与者。这些资本市场“把关人”通过勤勉、审慎、专业的核查,提供证券承销、尽职调查、审计、法律和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防范各类证券欺诈,发挥证券市场直接融资配置资源的作用,保护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充分、真实、及时地披露信息是新股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特征之一。站在资本市场改革成败的高度,注册制度下的中介机构权力更大,负担更重,要求更高。首先,从审批制度到登记制度,监管部门不直接参与企业上市审计。中介机构已从“协助发行人办理审批工作”转变为“拟上市公司能否发行”的实质性判断主体之一,尤其是证券公司对企业估值和财务信息真实性的判断权更大。
其次,作为上市文件的第一个看门人,中介机构进行实质性审计,即利用自身声誉对发行人的证券质量进行“无形保证”或“背书”。从科技创新板改革的角度来看,相当一部分由证券公司承销和赞助的科技创新板企业需要跟随投资,因此中介机构不再是企业上市中微不足道的“局外人”。
第三,发行人上市前主要依靠中介机构的审计,中介机构承担的风险相对增加。因此,在涉嫌金融欺诈案件中,可能很难让市场相信这是“监管错误”、“不可避免的错误”和“外部力量的不可控因素”。
这些角色定位的变化充分表明,中介机构能否勤勉、诚实守信,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注册制度改革的成败、资本市场的信用生态建设以及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前景。一旦中介机构大面积失职,成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帮凶”和金融机构的“放任”,将成为信息披露监管的最大障碍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制约因素。
由于中介机构的权力和责任发生了巨大变化,监管机构有理由在即将到来的全面登记制度改革的关键时刻反复强调增加中介机构的非法成本和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
一方面,监管部门今后要继续加强检查整顿,督促广大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勤勉负责,切实发挥“把关人”作用,充分发挥认证和检查作用,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同时,运用分类监管,及时防范风险,保证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另一方面,要规范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还应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打铁要自己努力”。营造诚实勤勉的行业氛围,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提高自身执业质量,增强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和争取合法权益,保持职业怀疑,,客观公正地表达专业意见,独立规范中介机构各项职权的行使。简言之,资本市场是一个资本领域和一个信息领域。要采取多种措施,压缩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充分发挥“把关人”的作用,这既是保证各类证券信息安全的根本政策,也是维护市场经济公平开放精神的应有之义,也是登记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扩大阅读:
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对中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中介机构应收紧谨慎履行职责的“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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