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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一名出纳因挪用公司资金被判刑

  • 财税问答
  • 2020-12-31
  • 云小编

西宁第一公司出纳员梅红每天都在处理金钱问题,他无法抗拒挪用公司资金用于网上赌博的诱惑。

梅红在青海一家建筑公司当出纳时,利用管理和办理公司资金账户的便利,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私自将公司账户上的100多万元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所得资金用于网上赌博。同时,她还向公司返还了30多万元。

2019年底,美红在得知该公司已报警并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后,主动出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梅红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继续追缴赃款70多万元,返还受伤单位。

城中区人民法院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自己的资金自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偿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文本中的字符为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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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名女会计工作刚半个月,就挪用40万公款用于赌博。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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