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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赔偿金可以这样处理

  • 财税问答
  • 2021-01-01
  • 云小编

[例1]由于分包合同的延迟付款,总承包商根据合同向分包商支付违约赔偿金。项目总承包方根据规定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违约赔偿金可以是差额吗?

总承包方支付增值税时,上述违约金可以作为差额。分包商收取违约金时,需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补充:总包商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取得分包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37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从应税活动中获得的所有价格和非价格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额外价格费用是指在价格之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但不包括下列项目:

(1)代表客户并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收取的政府资金或行政费用。

(2)以客户名义开具发票代表客户收取的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客运服务进项税额扣除等增值税征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7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时,按规定取得的总价和非价格费用中允许扣除的分包金额,是指支付给分包商的总价和非价格费用。

【例2】由于施工项目中的一些问题,分包商根据合同向总承包商支付罚款。项目总承包商根据

的规定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

方案一:分包商开具全额工程款增值税发票,总承包商开具罚款收据。

方案2:分包商应根据合同支付罚款(工程款全额-罚款),并按净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思考】如果你是总承包财务,你应该选择哪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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