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港务监督司司长王军近日介绍,前三季度跨境电商进出口量保持上升态势,成为稳定外贸的亮点。海关总署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监管改革,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大胆“全球销售”。
针对跨境电商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和退货成本高的“痛点”,海关总署于今年1月启动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试点,探索建立高效的,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货渠道,3月份全面推行出口退货政策,支持零售出口、特殊区域出口和出口海外仓库三种模式,解决“退货难”问题。同时,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措施,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时限从30天延长至45天,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物流延迟影响,帮助企业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海关通过开放出口退税渠道和优化进口退税模式,帮助企业增强信心和竞争力。今年1-9月,共检查放行跨境电商出口退税17546份,金额2.49亿元。
今年6月,海关发布了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政策,增加了专门的监管办法代码,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创造了新的监管渠道,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出口对稳定外贸、保障就业的积极作用。第一批试点项目于7月启动,第二批试点项目于9月扩大。自试点运行三个月以来,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总体运行平稳。7月1日至9月30日,22家试点海关检查放行跨境电商B2B出口客票1145.67万张。
.扩展阅读:
海关总署调整了进口原油检验监督办法,海关总署等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优化口岸的新举措海关总署调整了部分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