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等6项规章和法律文件的调整发布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则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用于装载货物的集装箱、集装箱货车监管办法》提出了意见《中国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其往来香港、澳门车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内道路运输企业及其海关监管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上述办法涉及的法律文件格式(见附件1-6)。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海关总署2010年第79号、2018年第11号公告。特此公告。2018年8月14日内容来自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