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型目录(第20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审核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无产、无进口量的型号。现公布《新能源汽车免征购车税车型目录》(第20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清单》和《新能源汽车免征购车税车型目录》中撤销的车型清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9月17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