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税务局说我们公司2018年记录的3万元门票不能税前扣除?
我想知道员工的票不能税前扣除!几天前,我们公司刚好赶上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在检查去年的费用时,对2018年10月记录的3万元机票和住宿发票提出了四个问题:问题1:国庆期间3万元机票和住宿发票是如何发生的?如何解释?问题2:为什么公司没有差旅费报销制度?问题3:如何证明30000元门票和住宿发票与公司经营有关?问题4:此次出差是否有出差申请、出差任务、时间、地点、付款凭证等相关凭证?结果:由于我司无法提供任何与业务相关的证明材料,最终在我司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局人员要求我司增加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1哪些差旅费用报销可以税前扣除?员工因公发生的差旅费,不仅需要提供往返机票、住宿发票,还需要提供差旅费报销制度和能够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付款凭证等。2提醒1:差旅费是一个综合概念。差旅费的报销和税前扣除需要一系列证据。单凭机票或住宿发票很难证明它属于差旅费。提醒2:当会计每天报销车票时,不应在看到车票时将车票计入差旅费。他必须区分公司的运营费用和个人消费费用。这与商业运作无关。即使获得真实合法的票证,也不得税前扣除。提醒3:报销车票还需查看是否属于公司员工。外来人员的车票不属于差旅费,根据差旅费的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3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的答复》中第十五条“企业差旅费用税前如何扣除”问题,纳税人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差旅费报销制度,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差旅费允许税前扣除。第二,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差旅费,应当能够提供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真实性。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付款凭证等内容来自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