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审计促进改善孤儿基本生活和提高孤儿水平”
2020年,青海省审计厅在对省民政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中,重点关注孤儿保障标准落后、孤儿保障水平低、无自然成长机制等问题,提出“制定新的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全省孤儿保障待遇水平,建立孤儿最低生活抚养自然成长机制”等审计建议。
青海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近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同意,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抚养水平的通知》,全面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抚养水平,福利机构对孤儿实行集中扶持,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360元,社会分散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960元,分别提高24%和37%。集中抚养不受扶养儿童的,执行集中抚养孤儿的保障标准;社会分散的不受扶养儿童的,执行社会分散孤儿的保障标准。同时,建立了该省孤儿基本生活和提高水平的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与该省分散的特殊贫困人口支持水平同步、平等的增长。
提高标准是为了保护孤儿和贫困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使孤儿和其他贫困儿童群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审计对推动民政工作,有效把握基本民生底线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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